甘肃省年内确保75个贫困县全部配备合格村医 | |
发布时间:2019-05-16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网络编辑:网络编辑 浏览次数:5543 次 | |
人民网兰州5月16日电(牟 健)15日,甘肃省卫健委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地全面落实村医配备“四个一批”(即培训考试选拔一批、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乡镇卫生院派驻一批、县域内调剂补充一批)措施,确保8月底前全省75个贫困县每个行政村卫生室都有一名合格村医。 甘肃省卫健委强调,要切实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全面落实村医每月1000元的基本工资,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落实村医省级定额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制度补助,增强村医岗位的吸引力。 据悉,相关通知要求,各地积极组织取得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护理学、检验、医学影像等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在岗基层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有意向到村卫生室工作的2019年大专毕业生或已经毕业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专业大专毕业生,参加2019年全省统一考试,并以县为单位组织报名对象进行集中培训。 其中,通知要求各市州卫健委要指导各县区根据辖区村卫生室实际需求,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具有相应资格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同时,可按照“一年一聘”的原则,从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医学学历和执业资格的退休人员中返聘部分65周岁以下的人员补充到村卫生室工作。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甘肃省所有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在保证乡镇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各地要按照“六不算”(没有执业资格的不算,原单位不脱岗的不算,不开展诊疗服务的不算,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不算,不会办理医保结算手续的不算,不全天候服务的不算)的标准,派驻一批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承担村医工作。派驻人员可以轮换,但原则上要至少服务满1年。各市州卫健委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区,在县域范围内对一个村卫生室有两名及以上合格村医的进行调剂,补充到无合格村医的村卫生室。同时,各地可探索实行跨县区调剂补充乡村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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